广东省科技型“小巨人”申请条件:
1、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创新性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
3、企业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与成果转化能力,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以及研发费用投入的比例;
4、企业近三年有1项及以上对其主导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不含商标)申请、授权或受让、受赠、并购,或参加制定1项及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5、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未来销售收入增速明显;
6、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90%,风险可控;
7、优先支持基层党建工作好的企业;
8、企业上一年度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