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该如何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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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的答疑解惑

来源: 广州凯东    发布日期: 2019-5-1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向来是企业所看重的一项优惠税收政策,不过还是有不少企业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归集存在疑问。今天,小编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的话题和大家聊一聊究竟该如何归集比较合理。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企业研发的形式,不同研发形式对研发费用的归集要求有所不同,在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要注意区分。

 

企业研发形式通常分为以下四种:

 

1、自主研发

 

指企业主要依靠自己的资源,独立进行研发,并在研发项目的主要方面拥有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

 

2、委托研发

 

    指被委托单位或机构基于企业委托而开发的项目。企业以支付报酬的形式获得被委托单位或机构的成果。研发经费受委托人支配,项目成果必须体现委托人的意志和实现委托人的使用目的。

 

     注意:只有委托方部分或全部拥有时,才可按照委托研发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若知识产权最后属于受托方,则不能按照委托研发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如何计算:

 

     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其中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不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3、合作研发

 

指立项企业通过契约的形式与其他企业共同对同一项目的不同领域分别投入资金、技术、人力等,共同完成研发项目。合作各方应直接参与研发活动,而非仅提供咨询、物质条件或其他辅助性活动。

       合作研发共同完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由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合作各方共同所有。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合作方应该拥有合作研发项目成果的所有权。

     合作开发在合同中应注明,双方分别投入、各自承担费用、知识产权双方共有或各自拥有自己的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如何计算:

 

     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企业共同合作研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按照《企业(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经登记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分项目设置《合作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按照会计核算要求分项目核算,并按照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4、集中研发

 

指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或者研发力量集中在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筹管理研发的项目进行集中开发。

 

如何计算

 

     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企业集团应将集中研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提供给相关成员企业。协议或合同应明确参与各方在该研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

 

注意根据97号公告留存备查资料要求,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如何归集?

 

目前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分以下三种:

 

1、会计核算口径:该口径限制条件最少。主要是为了准确核算企业研发活动支出,而企业研发活动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的,除了规定该项活动应属于研发活动外,并没有太对其他的限制。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因此对人员费用、其他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另外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可依照当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3、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政策口径限制条件比较多,主要是为了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可加计范围针对企业核心研发投入,主要包括研发直接投入和相关性较高的费用,对其他费用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应关注的是,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以上就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的问题整理啦,企业在实务中要留意自家的研发模式及归集口径,避免在实务出错,早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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