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6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及2023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覆盖申报条件、时间、流程、评分标准、材料清单、常见问题全流程,企业可直接对照准备。
1申报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
新申报企业:在深圳市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复核企业:2023 年已认定的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基本准入条件
符合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产品 / 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近3年无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与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行业违规。
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满分100分,达标规则见下文)。
02申报时间与平台
申报周期:2026年6月1日 —6月30日
申报平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申报方式:线上填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 PDF 佐证材料压缩包
03评价标准(满分 100 分)
(一)达标规则
评分达标:总分≥60分,且创新能力≥20分、成长性≥15分、专业化≥15分。
直通车条件(满足其一免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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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获国家级 / 省级科技奖励;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近 3 年新增股权融资(合格机构实缴)≥500万元。
(二)三大指标明细(100分)
1. 创新能力(40分,必须≥20分)
2. 成长性(30分,必须≥15分)
3. 专业化(30分,必须≥15分)
注意:知识产权、主营业务收入、领域需与主导产品一致。
04知识产权分类界定(直接影响得分)
(一)Ⅰ 类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不含转让未满 1 年的知识产权。
(二)Ⅰ 类高价值知识产权(满足其一)
海外有同族专利(G20、新加坡、欧专局实质审查授权)或海外创收的 Ⅰ 类知识产权;
维持年限超 10 年的 Ⅰ 类知识产权;
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 Ⅰ 类知识产权;
获国家科学技术奖 / 中国专利奖的 Ⅰ 类知识产权。
(三)Ⅱ 类知识产权
与主导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授权后维持超 2 年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含转让未满 1 年的知识产权。
05申报流程+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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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资格:核对划型、信用、合规、评分 / 直通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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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按清单整理 PDF,压缩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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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注册登录:进入梯度培育平台,完成企业信息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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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自评表:按实际数据填报,自动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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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佐证:按附件 3/4 清单上传,确保清晰、完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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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审核:提交后关注审核状态,按要求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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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审核公示:各区审核后公示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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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布:公示无异议纳入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一)直通车企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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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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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直通车条件的对应证明(科技奖励证书、高企证书、研发机构批文、股权融资实缴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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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与合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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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无重大事故 / 违法违规承诺。
(二)非直通车企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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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必须独立法人,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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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证书(权属、有效期、转让时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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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财务报表(含研发费用、营收、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自评表数据与财务报表、证书、合同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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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领域说明(属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提供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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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与合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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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无重大事故 / 违法违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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