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2026 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启动!绿色工厂 / 园区申报条件、时间、流程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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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2026 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启动!绿色工厂 / 园区申报条件、时间、流程全攻略

来源: 广州凯东    发布日期: 2026-3-25
 
 
2026 年 3 月 23 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发布《关于开展 2026 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启动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涵盖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两大类别,同时开展现有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此次申报旨在加快广州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申报企业和园区需严格遵循国家、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按明确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申报流程。【申报咨询凯东 18925013972 微信同号】


一、申报红线:这些情形一律不得申请

近三年内,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将被禁止参与 2026 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各区工信部门也将严格审核,杜绝不符合条件主体参与:
  1. 未正常经营生产,如工商注销、连续停产 12 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移出等;
  2. 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存在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参照 “信用广东” 核查);
  3. 曾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
  4. 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5. 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6.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申报类别及核心要求

本次申报分为新申报绿色工厂新申报绿色工业园区两类,各自设置明确的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其中绿色工厂评价首次全面采用 2025 版国家标准,对能效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一)新申报绿色工厂:三大核心条件 + 分级评价标准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基础资质、清洁生产、评价标准三大要求,工业重点领域企业将优先遴选能效标杆企业:
  1. 地域与资质要求:注册地和实际生产场所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为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2. 清洁生产前提: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这是申报的硬性门槛;
  3. 评价标准细则
    • 纳入工信部重点行业清单的企业,按对应行业绿色工厂标准评价;
    • 未纳入清单的行业,统一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25)评价(该标准为 2018 年后首次修订,突出 “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 新五化要求);
    • 工业重点领域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国家标杆水平的企业,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能耗达国家限额标准先进值或 1 级水平的企业。


(二)新申报绿色工业园区:地域功能 + 层级要求 + 专业评价

申报园区需符合地域边界、产业结构、管理能力等要求,推荐省级名单的园区还需具备更高层级资质:
  1. 基础条件:位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 50%;优先推荐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园区;
  2. 层级要求:推荐至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的,必须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3. 评价依据:严格按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开展创建和评价,结合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新标准,突出减污降碳、循环发展要求。


三、动态管理:现有绿色名单主体需按时完成填报,逾期将被移出

针对现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制造名单中的企业和园区,本次工作同步开展动态管理,未按要求完成填报的主体将被移出名单并公告:
  1. 填报时间:2026 年 4 月 1 日前,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 填报动态管理表,上报年度绿色制造关键指标;
  2. 填报要求:建议企业实行专员负责制,可参加市工信局组织的相关培训,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 惩戒措施:市级绿色制造名单中的企业 / 园区未按规定填报的,将在年度名单发布时予以移出并公告;涉及国家级、省级名单的,将上报省工信厅同步移出。


四、申报流程及关键时间节点:双平台填报,无需第三方评价报告

本次申报取消第三方评价报告要求,企业和园区需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市管理系统)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国家管理平台) 双平台完成填报,各区工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核心时间节点需严格遵守,逾期不予受理:


(一)企业 / 园区端填报步骤

  1. 登录市管理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 填写并提交《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信息登记表》;
  2. 登录国家管理平台 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全程指导填报);
  3. 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可自行开展绿色工厂成熟度评价,结合评价结果实施改造升级,逐步提升名单层级。


(二)关键时间节点(核心截止时间不容错过)

  1. 2026 年 4 月 18 日前:各区工信部门将《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对象汇总表》及企业 / 园区《登记表》,通过市管理系统网上报送至市工信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2.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各区工信部门将《2026 年绿色制造推荐和现有绿色制造名单自评价对标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报送至市工信局,并通过国家管理平台完成线上报送;
    注:现有各级绿色工厂、园区均需重新开展评价,并通过国家管理平台提交佐证材料;往年已列入市、省级绿色工厂名单,本次申报省、国家级名单的,还需额外在市管理系统填报《登记表》。


(三)重点申报引导

  1. 近年获得技术改造相关资金支持的企业,应积极申报绿色工厂;
  2. 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工业园区,应主动开展对标创建,申报绿色工业园区。


五、审核与推荐:各区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本次申报的初审责任单位,需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大对企业、园区申报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的审核力度,杜绝虚假申报;
  2. 参照《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再行报送;
  3. 结合辖区行业和企业发展实际,引导绿色发展基础好的主体积极申报,推动辖区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


申报核心提醒

  1. 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企业和园区可自主完成自评价,降低申报成本;
  2. 双平台填报信息需保持一致,佐证材料需与申报指标对应,确保数据可追溯、可核查;
  3. 动态管理填报与新申报工作同步开展,现有绿色名单主体切勿遗漏填报,避免被移出名单;
  4. 建议申报主体提前梳理能效、环保、清洁生产等相关数据,按时间节点完成填报,预留审核修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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