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 号,以下简称《办法》),并明确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作为推动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 发展的顶层设计文件,《办法》在 “十四五” 以来全国培育 1.76 万家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14 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0 万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基础上,针对新形势下企业发展需求与产业升级要求,从培育体系、认定标准、服务机制等维度进行全面优化,同时废止原《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
对于广大中小企业而言,新政的变化直接关系到申报路径、扶持力度与发展方向,以下为您详细拆解四大核心突破。申报咨询联系凯东18925013972
一、培育体系首次扩容: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梯度,形成 “三级培育架构”
此前,优质中小企业梯度以 “创新型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为核心,而此次《办法》最大的突破之一,是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正式纳入培育范围,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构成优质中小企业的 “基础力量”,并统一命名为 “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这一调整后,全新的梯度培育架构明确为三级:
- 基础层: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覆盖科技属性突出、创新潜力初显的广大小微企业);
- 提升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从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中自愿申报);
- 引领层: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需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自愿申报)。
工信部数据显示,“十四五” 以来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已超 60 万家,此次体系扩容不仅扩大了培育覆盖面,更强化了 “从科技创新到专精特新” 的衔接逻辑 —— 通过基础层筛选有潜力的企业,再通过提升层、引领层逐步聚焦 “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 能力,形成 “金字塔式” 培育链条,避免优质企业 “断档”。
二、认定标准双重优化:门槛适度提高 + 指标更精准,全国实现 “一把尺”
为确保培育质量,《办法》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 企业的认定标准进行两大调整,既提高核心指标门槛,又优化指标适配性,同时消除地方差异。
1. 核心指标门槛提升,聚焦 “硬实力”
以培育链顶端的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为例,新政明确提高三大关键指标要求,对比原标准更强调企业的营收规模与创新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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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类型 |
原标准(参考) |
新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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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部分地区 3000 万元以上 |
全国统一≥5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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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 |
近两年合计≥600 万元 |
近两年合计≥12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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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类知识产权数量 |
≥2 项(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等核心知识产权) |
≥4 项(需企业自主申请且排名前三) |
这一调整并非 “抬高门槛”,而是基于 “十四五” 期间企业发展水平的提升 —— 随着 “小巨人” 企业在产业链中承担 “补短板、锻长板” 角色,更高的研发投入与营收规模要求,能推动企业进一步强化核心技术能力,避免 “重认定、轻发展”。
2. 指标适配性升级,兼顾外向型企业与公平性
- 新增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标:考虑到外向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特点,新政将 “细分领域国际市场占有率” 纳入认定参考,填补了此前标准对 “全球化能力” 考核的空白,助力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脱颖而出;
- 取消地方特色化指标:原标准中允许各省自主设定 15 分 “特色化指标”,可能导致地方认定标准差异。此次新政直接取消该条款,实现全国 “一把尺” 认定,避免企业因地域政策差异面临不公平竞争,同时简化申报流程。
三、认定机制创新:“主动发现 + 数据共享”,企业申报更便捷
过去中小企业申报 “专精特新” 多依赖 “自主申报 + 地方推荐”,存在 “优质企业没发现、申报企业填数累” 的问题。《办法》通过两大机制创新,破解这一痛点:
1. 建立 “潜在优质企业主动发现机制”
新政明确要求地方主管部门 “充分挖掘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育等数据”,常态化筛选符合条件的潜在优质企业,并定向邀请其参与认定—— 但核心认定标准不降低。例如,某企业拥有 2 项发明专利、近一年营收超 4000 万元,且属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地方部门可通过数据筛查发现其潜力,主动邀请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避免 “优质企业错过申报窗口期”。
2. 跨部门数据互通,减少企业 “重复填报”
《办法》提出 “与有关部门加强数据互通共享”,企业无需重复提交已在税务、科技等部门填报的研发费用、知识产权、营收等数据。以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申报为例,企业无需再单独准备研发费用证明材料,主管部门可直接调取税务部门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据,大幅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提升认定效率。
四、服务与管理双强化:政策 “直达快享”,动态管理保质量
优质中小企业的培育不仅在于 “认定”,更在于 “后续扶持” 与 “质量管控”。《办法》从两方面强化保障:
1. 培育服务 “分类分层”,政策精准滴灌
新政要求各级主管部门 “统筹用好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支持政策”,根据企业所处梯度提供差异化服务:
- 对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侧重创业扶持、技术培训、知识产权保护指引;
- 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提供产业链对接、融资贴息、数字化转型补贴;
- 对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优先推荐参与国家重大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等政策。
更关键的是,新政明确推动惠企政策 “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主动申请,相关补贴、优惠可直接落地,例如专精特新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可通过税务系统自动核算,无需企业额外提交材料。
2. 动态管理 “不松懈”,避免 “一认定终身”
《办法》延续 “动态管理” 原则,同时明确过渡安排:在 2026 年 4 月 1 日新政实施前,已启动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 企业复核工作,仍可按原标准执行,减少企业因标准变化面临的 “复核压力”。但新政实施后,所有新增认定企业需按新标准接受定期复核,若出现营收下滑、研发投入降低、核心技术流失等情况,将被调整出梯度名单,确保 “专精特新” 招牌不 “注水”。
新政意义: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画定 “路线图”
此次《办法》修订,既是对党中央 “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决策部署的深化,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更清晰的 “成长路径”。对于企业而言,新政的核心价值在于:明确 “从科技创新到专精特新” 的进阶方向,降低申报成本,提升政策获得感;对于产业而言,通过梯度培育可进一步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让 “小巨人” 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成为破解 “卡脖子” 难题的 “生力军”;对于经济发展而言,60 万余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的 “基础盘”,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 “创新动能”。
随着 2026 年 4 月新政正式落地,各地后续还将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建议广大中小企业提前对照新标准梳理自身优势,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可重点关注 “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的申报入口,借助新政红利实现从 “存活” 到 “优质” 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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