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政策】最高奖励100万元!关于开展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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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政策】最高奖励100万元!关于开展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州凯东    发布日期: 2025-6-13
 
 

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荔湾区实际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奖励事项

(一)“独角兽”创新企业认定奖励

1.基本条款

对上一年度经市级及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第三方)认定的广州“独角兽”创新企业、广州“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广州“种子独角兽”创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本办法有效期内企业逐级获得认定的,按照扶持资金差额补足扶持,单个企业最高扶持100万元。


2.条款说明

上述条款中“上一年度”指2024年度。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奖励

1.基本条款

对上一年度认定或新迁入荔湾区的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扶持。本办法有效期内企业逐级获得认定的,按照扶持资金差额补足扶持,单个企业最高扶持60万元


2.条款说明

上述条款中“上一年度”指2024年度。


(三)首次纳入“四上”企业奖励

1.基本条款

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纳入荔湾区“四上”统计的工业、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


2.条款说明

(1)已申请“四上”政策补贴的企业除外。

(2)上述条款中“四上”工业企业指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行业大类13-46)。

(3)上述条款中“四上”服务业企业指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行业大类63-65)和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行业大类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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