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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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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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财务规范,无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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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中心独立运行满1年,场所、设备、人员配置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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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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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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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年研发经费≥300万元,占企业总研发投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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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团队≥20人,本科/技师/高级职称人员占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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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获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等≥8项,或累计市级以上设计奖项≥3项。
(二)工业设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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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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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业设计为主营业务,成立满2年,服务能力行业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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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收入≥200万元,占总营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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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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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团队≥20人,本科/技师/高级职称人员占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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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获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等≥8项,或累计市级以上设计奖项≥3项。
二、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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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每年7-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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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对应《申请表》,准备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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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工信部门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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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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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部门初审后,推荐至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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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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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含现场考察),确定拟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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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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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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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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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专项审计报告(含研发支出、专利、人员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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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工业设计中心成立证明(架构图、制度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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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果证明:专利/版权清单、获奖证书、产业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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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二)工业设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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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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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审计报告(含设计服务收入、专利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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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设计成果证明(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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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报告
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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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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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参与产业集群建设,推动设计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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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不合格者撤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