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佛山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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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佛山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指南

来源: 广州凯东    发布日期: 2025-4-3
 
 
01一、政策背景与申报依据

为优化佛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佛山市科学技术局依据《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23〕26号),正式启动2025年度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加速器认定工作。通过规范管理、强化服务能力,加速培育优质科技企业,构建全链条孵化生态。


02二、申报对象与认定条件

(一)市级众创空间
  1. 资质要求


    • 佛山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际运营满1年。

    • 广东孵化在线育成服务平台备案,报送半年以上火炬统计数据。

  2. 场地要求


    • 面积≥300㎡(租赁需3年以上租期),创业工位≥20个。

    • 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使用面积占比≥60%。

  3. 服务能力


    • 每年为≥2家团队/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 专职运营团队≥1名服务人员+1名创业导师。

    • 入驻团队/企业≥10家,年新增注册企业≥2家。

  4. 活动要求


    • 每年举办创业培训、路演等活动≥8场次。


(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1. 资质要求


    • 独立法人,运营满1年,完成平台备案及1年火炬统计。

  2. 场地要求


    • 可支配面积≥5000㎡(租赁需5年以上租期),在孵企业使用面积≥60%。

  3. 服务能力


    • 自有或合作孵化资金≥200万元,至少1家在孵企业获投融资。

    • 专业服务人员占比≥60%,每10家企业配1名导师。

  4. 企业要求


    • 在孵企业≥25家,累计毕业企业≥5家。

    • 在孵企业知识产权覆盖率≥30%或拥有知识产权企业≥15%。


(三)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
  1. 资质要求


    • 独立法人,运营满1年,完成平台备案及1年统计。

  2. 场地要求


    • 可支配面积≥15000㎡(租赁需5年以上租期),入驻企业使用面积≥60%。

  3. 服务能力


    • 自有或合作资金≥300万元,入驻企业获投融资比例≥10%。

    • 每10家企业配1名服务人员+2名导师。

  4. 产业要求


    • 入驻企业≥10家,同一产业领域企业占比≥40%。

    • 从孵化器毕业企业占比≥10%。


03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申报步骤
  1. 线上申报(2025.3.26-5.9)


    • 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扶持通)填报材料。

  2. 区级审核(截止至2025.5.23)


    • 各区科技部门实地核查并出具推荐意见。

  3. 提交纸质材料(截止至2025.5.30)


    • 胶装材料一式两份(含申报书+附件),逐页编目。

  4. 市级评审


    •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结果。

(二)注意事项
  • 统计周期: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 材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弄虚作假将纳入信用记录。


04四、政策支持与激励措施

  1. 评价体系


    • 年度运营评价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连续两年D级或无故缺评者取消资质。

  2. 发展支持


    • 鼓励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推动专业孵化、投融资服务及国际化合作。

    • 国家级/省级载体自动纳入市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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