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佛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佛山市科学技术局依据《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23〕26号),正式启动2025年度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加速器认定工作。通过规范管理、强化服务能力,加速培育优质科技企业,构建全链条孵化生态。
02二、申报对象与认定条件
(一)市级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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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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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际运营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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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孵化在线育成服务平台备案,报送半年以上火炬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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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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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300㎡(租赁需3年以上租期),创业工位≥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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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使用面积占比≥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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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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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为≥2家团队/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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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运营团队≥1名服务人员+1名创业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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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团队/企业≥10家,年新增注册企业≥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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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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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举办创业培训、路演等活动≥8场次。
(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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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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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法人,运营满1年,完成平台备案及1年火炬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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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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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配面积≥5000㎡(租赁需5年以上租期),在孵企业使用面积≥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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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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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合作孵化资金≥200万元,至少1家在孵企业获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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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人员占比≥60%,每10家企业配1名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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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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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孵企业≥25家,累计毕业企业≥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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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孵企业知识产权覆盖率≥30%或拥有知识产权企业≥15%。
(三)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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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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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法人,运营满1年,完成平台备案及1年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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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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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配面积≥15000㎡(租赁需5年以上租期),入驻企业使用面积≥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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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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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合作资金≥300万元,入驻企业获投融资比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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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家企业配1名服务人员+2名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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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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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企业≥10家,同一产业领域企业占比≥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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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孵化器毕业企业占比≥10%。
03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申报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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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2025.3.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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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扶持通)填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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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审核(截止至2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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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部门实地核查并出具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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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纸质材料(截止至20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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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装材料一式两份(含申报书+附件),逐页编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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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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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结果。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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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周期: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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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弄虚作假将纳入信用记录。
04四、政策支持与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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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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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运营评价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连续两年D级或无故缺评者取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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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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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推动专业孵化、投融资服务及国际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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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省级载体自动纳入市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