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奖励金额增加至50万元,未纳入“四上”企业库的增加至30万元。
●对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对经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并成功申建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的机构,每年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最高补助10万元。
●对上一年度研发费支出100万元以上的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库的企业、科研机构给予研发经费投入补助,以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的研发费支出为基数,按最高不超过2%的比例进行补助,每个单位最高奖励200万元
番禺区(有效期到2027年7月26日)
对在认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额外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天河区
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统计的,经统计部门核算反馈,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达1亿元以上的再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
荔湾区(有效期到2026年5月12日)
研发费当年合计数分别在50万元奖励1000元、500万元奖励5000元、5000万元奖励1万元、2亿元以上奖励2万元。(工作补贴包含对统计人员的工作补贴,由该单位统筹分配,统计人员享受补贴合计比例应不低于50%)
南沙区
每年安排最高1亿元研发费用补助资金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研发费用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研发费用支出额占比不低于3%,且相比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支出额同比增长的企业,按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支出额的5%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奖励。
黄埔区(有效期到2026年5月19日)
对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当年研究开发费用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按研究开发费用的1%,分等级分比例给予最高1200万元的扶持。对新增入统且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研究开发费用的1%,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
惠州市
对认定的制造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度评价结果达A、B等级分别补助50万元、30万元;
对建有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基础上,按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研发费后补助。
佛山市(有效期:2025年2月1日-4月30日)
(1)数字化贷款贴息:年化利率补贴2%,最长3年;
(2)工业机器人应用:每台补贴8万元,上限500万元;
(3)技改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补20%,最高1000万元。
东莞市(有效期:2025年3月1日-5月31日)
(1)保税研发:设备进口关税全额返还;
(2)海外仓建设:按投资额的30%补贴,最高500万元;
(3)跨境电商平台:年交易额超1亿元的企业补100万元。
深圳各区
(1)南山区
研发投入支持计划:按研发费用3%-5%分档补贴,最高200万元。
(2) 龙岗区
专精特新研发补贴:比例提高至50%,最高400万元。
(3) 宝安区
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50万元,省级企业奖励20万元。
中山市(有效期:2025年4月1日-6月30日)
中山首台套装备:售价30%奖励,最高500万元
(具体奖励请咨询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