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省级VS市级,解锁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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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省级VS市级,解锁政策红利

来源: 广州凯东    发布日期: 2025-3-7
 
 

在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下,广东省每年高额投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成为省级或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意味着获得政府背书、资金补贴、资源倾斜等多重红利。今天小编为您深度解析两类资质申报的关键要点。

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一、申报条件


1.原则上是地级以上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2.营业执照记载信息与实际运营情况一致。

3.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企业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或涉农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

4.企业信用良好,经营规模、效益、质量、带动能力、竞争能力达到规定标准。


      注: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以百分制计分(具体指标见附件1: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指标),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的为候选企业。


附件1:


二、申报优势


1.提升品牌价值与市场竞争力:获得官方认证的“龙头”称号,能显著提升企业的行业地位和公信力,增强客户、投资者及合作伙伴的信任,助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2.技术创新与研发支持:申报企业通常可获得专项资金或政策支持,用于技术研发、设备升级和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技术壁垒的突破和产业升级。

3.融资便利与资本对接:龙头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政府引导基金、资本市场融资等支持,解决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4.优惠政策:

(1)广州市:2022年至2024年,首次获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黄埔区:对省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扶持;省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按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3)花都区:对新获得认定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经市政府批准授予“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资格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由市农业农村局参照认定标准进行运行监测,监测合格的企业,继续享有“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种业、观光休闲农业、特种养殖、农业科技服务和其它涉农产业为主业,其涉农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51%或以上;

3.具有一定的规模,较强的带动力和竞争力;

4.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按照企业的主业特征,划分为农产品生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型;农产品市场带动型;农业科技服务型;其他涉农产业型5大产业类型,从企业的涉农业务收入占比、规模、信用、带动力和竞争力等方面进行评分,综合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被列为候选企业。(具体分类标准和评分标准分别见附件1、2)


二、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监测表》;

2.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3.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租用合同、协议、投资合作凭证等复印件;

4.与农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签订农产品购销、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租赁等合同(协议),带动农民名册(姓名、户籍住址、联系电话,带动方式:如吸收就业、订单收购、租用农地、开展技术培训、提供经营场地、产品或服务辐射等),有关财务凭证及其它材料;

5.企业招聘农(渔)工名册,企业2022年和2023年度无拖欠职工工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情况的承诺说明;

6.企业及产品竞争力(产品质量合格、环保达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成果、执行标准、商标、品牌、专利等)情况材料;

7.粮食、蔬菜、水果类种植企业购置使用商品有机肥的供货合同、发票等材料;

8.是否存在近五年内骗取财政资金被查处的情况说明;

9.提供企业竞争力的相关材料;

10.申报/监测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注:企业竞争力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评分标准


三、申报优势


广州市:

  1. 对农业龙头企业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2022年至2024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的,由市财政参照省的标准给予同等额度配套奖励,即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以当年度省实际补助额度为准)

2.人才支持、科技支持、金融支持、用地支持、财政激励、组织保障


黄埔区:

1.对国家、省、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2.国家、省、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按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南沙区:

新获评国家级(部级)、省级、市级、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4日,已失效,等待新办法)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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