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专利申请、授权奖励标准:
1.奖励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实际发生额的50%;
2.奖励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
3.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奖励3000元/件;
4.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的奖励750元/件;
5.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的奖励500元/件。
对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和15万元的奖励;获得省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标准:
1.企业申请并成功获得美国、日本、欧洲各国、韩国发明专利授权,每项一次性奖励2万元,同一项专利在多个国家获得授权奖励不超过6万元;
2.每年企业海外发明专利奖励总额每年不超过30万元。
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和销售增长奖励标准:
1.专利产品的年销售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对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并生产该专利产品的企业,每项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专利产品的年销售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对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并生产该专利产品的企业,每项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专利产品的年销售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对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并生产该专利产品的企业,每项一次性奖励30万元;
4.对上年度该专利产品的年销售额增长超过3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每家企业每年度发明专利产业化和销售增长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依据:《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