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佛山市申领2023年创新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
申报期限
2023年11月13日截止
补贴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2022年度研发费增量,按2.5%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
补助资金单位为万元,截取到小数点后四位。
补贴对象
一
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并已建研发费用明细辅助账;
二
2023年8月14日前向税务部门办理2022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申报,且2022年度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额超过100万
三
企业近3年(2020-2022年)有研究开发活动,且已向税务部门办理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研发费加计扣除额保持连续增长;
四
企业2022年度加计扣除额增速超过10%,依法履行统计义务;信用良好,无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