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
知识产权贯标,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制订,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颁布的国内首个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号是GB/T29490-2013。该标准,与其他质量管理体系一样,采用了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方式作为管理体系的基本过程方法。
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经营规模大小与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并没有要求,政府推进贯标的主要目的是鼓励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和精细化,通过知识产权的管理融入到日常企业运营管理体系中,促使企业真正依靠创新驱动发展,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和资源,使用国际规则,规避风险,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走的更加稳健和长远。
知识产权贯标,以企业为对象,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策划出发,明确企业产品研发、扩大市场、防范风险、提高效益等知识产权需求,通过确立管理职责、配备管理资源,细化管理目标、编制管理文件,构建文件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通过对实施过程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实现体系的持续改进,促进企业创新、改善市场和提升竞争力。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图示
截止2016年底,全国贯标企业达1.8万家,通过第三方认证企业近3000家。(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 29490—2013):
2011年提出
2012年编制完成
2012年六省市(北京、河北、浙江、陕西、湖南、江西)试点并修改
2013年正式发布
制定过程中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标准院和政府的参与,其考虑的受众面更广。
二、国家标准出台背景
1.知识产权数量不断增长,但地区发展不均衡,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知识产权纠纷数量不断增加;
2.能兼顾所有类型企业,既包括国有大型集团类企业,又涵盖小微企业;
3.江苏、广东、湖南、北京等省市已发布省标。
三、贯标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1、通过贯标,企业的创新成果得以及时申请保护,企业可在他人之先抢占、扩大和巩固销售市场;
2、遭到他人仿造侵权可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在产品销售中如遇他人诉讼,由于自己产品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了在商业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或可依法制胜对手,或可缓和、化解矛盾,增强了市场主动性;
3、提高全员知识产权意识,充分调动企业的发明创造积极性,激发企业创造活力,营造良好知识产权工作氛围,促进知识产权产出;
4、在政府优惠政策和财政专项资金等方面可获优先支持;
2014年2月20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项目的通知》(粤知产〔2014〕23号),明确提出:给予贯标实施单位以专项资金支持。
2014年5月15日,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宣布了贯标资助政策:对于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2015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明确提出对贯标认证的企业提供5万元后补助资金。
《2016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的企业一次资助10万元。
以《广州市开发区、黄埔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例,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资助10万元。
5、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以及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驰、著名商标等方面可凸显优势;
2014年7月15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国资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知发协字〔2014〕41号,明确指出: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情况作为科技项目立项,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条件,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
6、提高企业知名度、认可度,增加品牌价值,增强客户信心。
四、企业推进贯标的价值
1、通过激励创造知识产权,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2、通过灵活运用知识产权,改善企业市场竞争地位;
3、通过全面保护知识产权,支撑企业持续发展;
4、通过系统管理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5、响应国家政策引导,取得资金资助奖励和项目支持;
6、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在融资上市、投资并购及企业出售等获取更大收益...
五、广州市各地区贯标补助文件
序号 |
地区 |
政策依据 |
补助 |
1 |
番禺区 |
《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番知【2015】1 号) |
通过贯标同时满足拥有 10 件以上(含 10 件)授权专利,奖励 10 万元 |
2 |
海珠区 |
《广州市海珠区专利扶持办法》 |
上一年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评审认证的企业,且拥有 5件以上自主研发的有效专利,一次性扶持 10 万元 |
3 |
开发区、黄埔区 |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标,一次性资助 10 万元 |
4 |
白云区 |
《广州市白云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操作规程 |
在白云区内依法注册和纳税,并首次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的企业 |
5 |
花都区 |
《广州市花都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对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且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 件以达到10 件以上(含 10 件)或专利申请总量 30件以上(含 30 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
6 |
越秀区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创新驱动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 |
补贴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对于当年参与知识产权“贯标”评审并验收合格的企业,给予每家不低于10 万元的补贴 |
7 |
增城区 |
《增城区知识产权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企业(征求意见稿)》 |
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且拥有 10 件以上(含 10 件)有效专利的,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
8 |
荔湾区 |
《广州市荔湾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对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且拥有 10 件(含 10 件)以上有效专利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
9 |
南沙区 |
《广州市南沙区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
对知识产权贯标的资助。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15 万元资助 |
10 |
天河区 |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
对上一年度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通过评审、验收合格的企业给予每家 5 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用于支持企业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 |
PS:
市:《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2015)22号)、《2016年广州市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指南》,支持企业经费10万元;
省:2015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后补助项目备案的通知(粤知产(2015)236号),支持企业5万元。
六、佛山市各地区贯标补助文件
序号 |
地区 |
政策依据 |
补助 |
1 |
禅城区 |
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专利工作发展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19号) |
扶持5万 |
2 |
南海区 |
关于征求对《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发明专利工作扶持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南科函(2015)14号) |
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
3 |
三水区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三水区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三府办(2014)27号) |
资助5万元 |
4 |
顺德区 |
关于发布2016年度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不超过10万元,当年有效 |
5 |
高明区 |
高明区尚未出台 |
PS:
市: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专利资助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支持企业经费5万元;
省:2015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后补助项目备案的通知(粤知产(2015)236号),支持企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