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开展2021年度越秀区专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期限
2021年10月29日截止
申报专题
1、越秀区专利质押贷款贴息申报
2、越秀区专利配套奖励申报
专利质押贷款贴息
补助标准
(一)按不超过利用专利权质押实际获得贷款额的1.5%进行贴息,同一项专利权质押所获市、区两级贴息不超过企业利用该专利权质押贷款所付利息总和;
(二)涉及混合共同担保的,实际贷款额按其中专利权担保额度所占比例计算;如担保额度无法明确区分,则不予补贴;
(三)每家企业每年在我区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
获得专利质押贷款、且无逾期还款情况的企业。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合法登记的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利用专利权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质押登记,且为质押专利的专利权人;
(二)专利权质押登记备案在贷款合同签订后15日之内、金融机构放款前完成;
(三)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还本付息且无逾期还款情况。
专利配套奖励
补助标准
(一)中国专利奖
金奖:不超过15万元
银奖:不超过12万元
优秀奖:不超过10万元
(二)广东省专利奖
金奖:不超过10万元
银奖:不超过7万元
优秀奖:不超过5万元
申报主体
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专利优秀奖,省级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专利优秀奖项目的专利权人。
申报条件
对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第七届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进行奖励。